铜仁市万山区人民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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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行为公益广告|文明就医
(编辑:admin 日期:2024年07月10日 浏览:次)
公民应当文明生活,自觉遵守下列规定:
公民应当文明就医,尊重医学规律和医务人员,配合开展诊疗活动,不得侮辱、谩骂、威胁、殴打、挟持医务人员;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,不得在医疗场所聚众闹事。
——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第二章:文明行为 第十七条
来源:文明贵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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