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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行为公益广告|创建文明城市

(编辑:admin 日期:2024年08月08日 浏览: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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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文明城市、卫生城市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创建活动,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,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和特色风貌,创造美丽整洁的生活环境、规范有序的社会秩序、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,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,促进城市和谐宜居。 

——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
第三章:鼓励与促进 第三十五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