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,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,有效防止院内交叉感染,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医院实际,现将我院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:
一、进入病区的管理:门诊全面实行实名制就诊,就诊患者必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就诊。进入各临床科室的所有人员(工作人员除外)必须进行二次预检分诊,并做好详细登记。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、测体温、扫健康码及行程码,但佩戴有病人腕带、陪护证的人员可以不扫码识别,患者及陪护人员凭手腕带及陪护证走患者通道。
二、陪护及探视的管理:严格落实陪护及探视制度,非必须不陪护、不探视,提倡亲属朋友通过电话、微信、视频、语音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。确需陪护的,要固定陪护人员1名并进行核酸检测阴性后,持有效陪护证陪护,遵守医院疫情防控管理制度且不得随意进出,每天监测2次体温,如出现非绿码,发热、咳嗽等症状需暂停陪护工作,再次进行核酸检测。
三、腕带及陪护证的管理:病人腕带不宜拔下,陪护证不能随便转交给他人,应妥善保存,出院时一并交到护士站办理出院手续。
四、危急重症患者的管理:入院时应详细询问有无疫区及流行病学史,通过绿色通道进入病区,入住缓冲病房。
五、本院工作人员的管理:凭通行证、工作牌从入口进入院区,每天监测体温并记录,凡本院职工有省外旅居史、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应及时上报疫情防控办公室、医务科、防保科、院感科,如未及时上报导致新冠肺炎暴发发生,将从重追责。
六、患者就诊,应当主动、如实告知个人疫情相关旅行、居住、接触史,如故意隐瞒病情,造成疫情传播,或拒不采取防控措施的,将按规定上报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患者就诊,请提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约挂号:
1.贵州省预约挂号12320平台进行网上预约挂号
2.电话预约:0856—5267820
就诊期间提倡使用移动支付,自觉遵守保持1米以上距离排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