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,规范来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,健全停车服务收费机制,运用价格杠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,保护机动车停车服务经营者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,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停车难、停车贵、停车乱等问题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》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《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黔发改收费〔2018〕463号)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实际,特制订本标准。
一、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持手腕带或住院凭证免费停车(限1人1 车 ) 。
二、门诊患者及家属持当日就医凭证免费停车。
三、其他来院车辆2小时内免费停放。
四、入院2小时以上收费3元,每超1小时加收1元(累计加价不超过按天计费标准,即小型车24小时内不超过20元,中大型车不超过25元)。超过24小时的按实际产生天数及小时结算,收费标准按前款规定执行。按月计费应以自然月天数计算。
免责声明:
1.凡现金、重要文件、贵重物品人员离开车辆时随身携带,出现丢失被盗情况本单位概不负责。
2.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剐蹭,碰撞,盗损,人身伤害等情况本单位概不负责。
3.入院车辆严禁乱停乱放或占用消防通道及急救绿色通道,如因占道导致严重后果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。
铜仁市万山区人民医院投诉电话:0856-5267912、15121643120
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:12315